(一) 教育部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
(1)捐資新台幣30萬元以上未滿新台幣500萬元者,教育部頒給獎狀乙紙。
(2)捐資新台幣500萬元以上未滿新台幣1000萬元者,教育部頒給銀質榮譽章或銀質獎牌。
(3)捐資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者,教育部頒給金質榮譽章、金質獎牌或匾額。
(二) 本校捐贈收支管理要點
本校為感謝熱心捐贈人士或團體,凡捐贈者均致送感謝函,並以捐贈財物額度為基準,另加感謝方式如下:
(一)凡捐贈新台幣五千元(含)以上,未滿一萬元者,致送感謝狀乙紙。
(二)凡捐贈新台幣一萬(含)元以上,未滿十萬元者:
(三)凡捐贈新台幣十萬(含)元以上,未滿五十萬元者:
(四)凡捐贈新台幣五十萬(含)元以上,未滿一百萬元者:
(五)凡捐贈新台幣一百萬(含)元以上者:
(六)凡捐贈金額達教育部「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」給獎標準者,除比照第三點以 下各項之感謝方式外,另報請教育部褒獎。
(七)凡捐贈者使用本校各項設施及參加各類推廣教育班時,得酌予優惠,優惠辦法 另訂定之。
(八)凡累計捐贈之總金額達上述各款標準者,依照上列規定致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