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獎勵:

獎勵服務時數統計區間係自每年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,並於次學年重大慶典時公開表揚。本要點之獎勵等次如下:

(一)蔗園傳愛獎(校內服務)

1.蔗園傳愛金質獎:每年校內服務滿四百小時,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二次。

2.蔗園傳愛銀質獎:每年校內服務滿三百小時,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一次。

3.蔗園傳愛銅質獎:每年校內服務滿二百小時,頒授獎狀乙紙及嘉獎二次。

(二)社會傳愛獎(校外服務)

1.社會傳愛金質獎:每年校外服務滿三百小時,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二次。

2.社會傳愛銀質獎:每年校外服務滿二百小時,頒授獎狀乙紙及小功一次。

3.社會傳愛銅質獎:每年校外服務滿一百小時,頒授獎狀乙紙及嘉獎二次。

(三)領有內政部志願服務紀錄冊者,可享有志願服務法暨相關獎勵辦法之福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