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別平等專區

校內通報-通報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」

*本表填寫後直接送性平會簽收。
*校園性平事件通報窗口:學務長辦公室分機1201;專線(07)601-1999

校外通報-家暴、性侵、兒童少年保護事件通報「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」

法定通報責任:
按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、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內有明定責任通報制度。

有關緊急案件須社工人員立即評估處理者,依下列原則辦理:
A.上班時段通報者,不分責任通報或一般民眾通報,不論運用傳真或網路通報,受理通報單位均需於法定時間內派社工人員依法處理。
B.非上班時段通報者:

I.責任通報人員所通報之緊急案件,不論運用傳真或網路通報,均需立即聯繫當家庭暴力暨(及)性侵害防治中心。
II.一般民眾可運用110、113保護專線通報緊急案件,連繫當地社政單位所建置之值班窗口。
III.遇有颱風、重大災害致地方政府無法正常上班者,得比照非上班時段通報方式,協助網路通報緊急案件聯繫社工人 員立即評估事宜。

 

校內外的求助電話

校內:
A.緊急專線:
07-6011-995
B.警衛室:07-6011-000
1363
C.值班教官:07-6011-001
8501
(以上皆為24小時服務)
D.調查專線:07-6011-999(上班時間)

校外:
A.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24小時專線:113
B.各地警察局:110